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2)温乐知初字第4号 原告:兴乐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4632064-1。 法定代表人:虞文品,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陈云义,浙江品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张永斌,浙江品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乐清市东升电缆附件厂。 组织机构代码:76961485-3。 代表人:王铸。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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