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7)最高法行申542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姜国。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法定代表人:蔡赴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 姜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行政批复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行终字第4412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6)最高法行申5072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春杰。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蔡春杰因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行终字第3624号行政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6)最高法行申4383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蔡春杰。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法定代表人:聂辰席,局长。 申请人蔡春杰因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复函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行终字第4001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6)最高法行申1222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胡火清。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法定代表人:白洁,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欧阳斌,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臧俊峰,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胡火清因诉被申请人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以下简称广东省新广局)不履行出版行政监督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