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4)豫0192知民初18号 原告:郑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郑州某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该公司员工。 原告郑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某仓储设备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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