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苏0921民初1207号 原告:中山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某某,该公司员工。 被告:尹某某。 被告:陈某某。 原告中山某公司与被告尹某某、陈某某专利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3月13日立案。 原告中山某公司诉称,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款项30560元及利息500元(以30560元为本金,从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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