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黔01知民初16号 原告:毛轲。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宇杰、汪明政,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贵州优拓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自立。 原告毛轲与被告贵州优拓新材料有限公司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日立案。原告毛轲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