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1)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81号 原告上海多环油烟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A。 委托代理人田春雷,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A。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多环油烟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被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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