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6号 原告上海海镭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明路。 委托代理人陈宸,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国泰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来国。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海镭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国泰星云科技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北京国泰星云科技有限公司在答辩期内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属于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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