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津0104民初3718号 原告:蓝海绿洲农业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红立,经理。 被告:天津市伟林生产力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鹏晓,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雅菁,该公司职工。 原告蓝海绿洲农业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市伟林生产力促进中心专利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4日立案。 原告蓝海绿洲农业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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