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2)鲁民终211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聊城市某种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牟某青。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明太,山东德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山东某农业良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某军。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阳,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邵晓林,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上诉人聊城市某种业有限公司...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