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沪73知民初435号之二 原告(反诉被告):黑龙江泰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德庆,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民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茅暑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安达市海纳贝尔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根根,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民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沪73知民初435号之一 申请人:黑龙江泰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安达市北四道街泰纳科技(兴安街12委1-254A)。 法定代表人:孙德庆,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民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茅暑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安达市海纳贝尔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绥化市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沪73知民初435号 申请人:黑龙江泰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安达市北四道街泰纳科技(兴安街12委1-254A)。 法定代表人:孙德庆,董事长。 申请人:安达市海纳贝尔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开发区北方商谷大厦815室(哈大齐工业走廊1委21-37号)。 法定代表人:郭启双,执行董事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