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津03知民初420号之二 解除保全申请人:天津滨环化学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7号1号楼624,625。 法定代表人:罗坚,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伟军,湖南勤人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思,湖南勤人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辽宁基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创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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