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吉01民终129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长春市博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海鹰,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顺泽,该公司生产院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志新,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德惠市金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春喜,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清贵,德惠市岔路口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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