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沪0104民初12049号之一 本院于2024年5月17日对某某公司1与某某公司2委托创作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4)沪0104民初12049号民事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4)沪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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