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6)湘0104民初6280号 原告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湖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宇红,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伍清波,系原告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湖南)有限公司的员工。 被告长沙华南微创医疗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新平,总经理。 原告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软公司)诉被告长沙华南微创医疗设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微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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