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沪0106民初46178号 申请人:上海微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93号401室。 法定代表人:陈旭娇,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煜昊,上海尧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上海燃道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93号403室。 法定代表人:李磊。 被申请人:上海法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芷江西路160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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