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桂01民终5895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广西游子吟文化教育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六一,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陆春霞,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程,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广西鑫森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覃小龙,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廖富凌,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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