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晋01民初221号 原告:山西中绿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名臣,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利红,山西神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生星,山西神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赵德富。 被告:郭美萍。 原告山西中绿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赵德富、郭美萍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6日立案。 原告山西中绿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诉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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