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吉01民初903号 原告: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山中药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韩佳良,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晓辉,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宇光,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吉林天力泰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佟志军,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志杰,吉林国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闫学武,河北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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