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鄂09民初49号 原告:湖北美林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美林,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鸿、邓丽莉,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南京益耀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浒,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许浒。 上述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潘亚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天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湖北美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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