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兴平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3)陕0481知民初58号 原告:贺某某。 被告:陕西某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系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某某,陕西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贺某某与被告陕西某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由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移送本院,本院于2023年1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贺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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