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陕05知民初4号 原告:西安达莫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杰,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秀琳,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群,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陕西盛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民权,系该公司董事长。 西安达莫制药有限公司与陕西盛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审理过程中,原告西安达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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