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115民初1434号 原告:郑义。 被告:南京奥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94Q7257)。 法人代表:杨恩义。 原告郑义与被告南京奥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中因无法送达被告,后经查询,被告已被注销。 本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起诉必须有明...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