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苏0413民初1483号 原告:纪某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欧小军,江苏天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文水县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某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纪某某诉被告文水县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纪某某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文水县某公司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原告纪某某申请撤回对被告文水县某公司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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