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苏02民初575号 原告:黄建荣。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锁洪、许可,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宇。 原告黄建荣与被告王宇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9日立案。 黄建荣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令:1、解除黄建荣、王宇之间的技术转让关系;2、王宇立即返还黄建荣技术转让款20万元(人民币,下同),并支付相应利息损失24597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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