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7)苏12民初125号 原告:江苏施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俊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段国栋,江苏恒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杨,江苏恒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东立威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炎婵,该公司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显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禹静,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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