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625民初197号 原告:周海花。 被告:刘新。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艳萍,博兴捷诚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宝玉,博兴捷诚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周海花与被告刘新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0日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周海花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麦香口福饼的经营及技术传授;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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