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鲁03民初113号 原告:吉林市道特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春伟,总经理。 被告:淄博澳纳斯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希涛,总经理。 原告吉林市道特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淄博澳纳斯化工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吉林市道特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讼中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告淄博澳纳斯化工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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