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6)辽01民初586号 原告:沈阳思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若思,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博,辽宁震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辽宁国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青春,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徐建京,该公司工作人员。 原告沈阳思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诚公司)与被告辽宁国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茂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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