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民事判决书 (2020)新40知民初15号 原告:乌鲁木齐朗泽清源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曙光,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海翔,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卢凯华。 原告乌鲁木齐朗泽清源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泽清源环保公司)与被告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玛依石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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