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鲁13民初171号 原告: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书兵,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爱军,山东奥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彦青,山东奥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尼克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相波,总经理。 被告:王相波。 原告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尼克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王相波技术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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