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川08民辖终5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淮安市文锦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3MA1R6J403Y。 法定代表人:何亚锦,执行董事。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元华博精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800MA7NJME11G。 法定代表人:董建敏,执行董事。 上诉人淮安市文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锦科技)与被上诉人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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