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民申309号 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樊雷。 被申请人(原审原告):海易出行(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鹏飞,经理。 再审申请人樊雷因与被申请人海易出行(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639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 本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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