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苏06民辖终44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泰安朗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南通绿洲节能环保产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斌,董事长。 上诉人泰安朗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格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南通绿洲节能环保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洲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2017)苏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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