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鲁0306民初3574号 原告:山东某某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某波。 被告:济南市莱芜区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李某信。 原告山东某某检测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市莱芜区某某村民委员会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7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本案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