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吉01民辖终1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汤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选男,广东国晖(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吉林省某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某,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凤雪,吉林航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汤某与被上诉人吉林省某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长春新区人民法院(2023)吉0193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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