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吉01民终150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刘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彤,北京市道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婷婷,北京市道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某微。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嘉琳,吉林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刘某因与被上诉人李某微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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