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4)陕0111知民初2号 原告:杨XX。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XX,北京市XX(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陕西XX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XX,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欧XX。 被告:崔XX。 被告:朱XX。 被告:秦XX。 被告:李XX,1978年出生。 原告杨XX与被告陕西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欧XX、崔XX、朱XX、秦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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