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陕0112知民初165号 原告:陕西某某有限公司。 被告:张某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陕西某某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某某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立案后,原告陕西某某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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