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新0102民初1247号 原告:李某甲。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玉娇,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某乙。 委托诉讼代理人:沙隽伊,新疆珅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芯枚,新疆珅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某某水果店。 经营者:李某丙。 委托诉讼代理人:沙隽伊,新疆珅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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