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吉02民初523号 原告:陈岩。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晓丹,吉林丁凤礼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太极三丰云计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鹏,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新选,该公司财务。 原告陈岩诉被告北京太极三丰云计算有限公司网络域名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2日立案。原告陈岩于2021年10月14日向本院提起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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