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吉民终398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季强,董事长。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刘彩云。 上诉人一案,不服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吉03民初10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吉民终26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中国,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世洪、都媛媛,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吉林物贸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云鹏,该公司总经理。 上诉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吉林物贸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吉民辖终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山东凯斯迪尔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殿荣,执行董事。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迪尔公司(Deere£Company)。 授权代表:迈克尔·W·米姆,助理公司秘书和知识产权助理总顾问。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约翰迪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镜辉,董事长, 原审被告:长春市天富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