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黑0302民初1602号 原告:东莞市袋鼠皮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忠剑,总经理。 被告:闫丽莹,其他自然情况不详。 原告东莞市袋鼠皮具有限公司与被告闫丽莹商标权权属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21日立案。原告东莞市袋鼠皮具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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