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赣0191民初257号 原告: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39856422H。 法定代表人:鲍才胜,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菁,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红谷滩新区鲍师傅餐饮金街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125MA3844WP0N。 经营者:刘璐。 委托诉讼代理人:严朝清,江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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