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川16知民初114号 原告:盐城牛当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明,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辜小花,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译惟,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武胜县烈面镇销魂掌干锅店,经营场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 经营者:王泽坤。 原告盐城牛当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武胜县烈面镇销魂掌干锅店侵害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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