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鲁01知民初248号 申请人:山东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 法定代表人:邸某某,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立红,北京海润天睿(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之财产保全担保人:浙江某公司。 负责人:徐某。 被申请人:陈某某,男,1985年8月2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原告山东某公司与被告陈某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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