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4)浙0203民初3061号 原告: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劳XX,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告: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XX,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李XX。 原告X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为与被告X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依法进行诉前调解登记。因调解未果,本院于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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