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冀10知民初4号 原告:宋某坤。 被告:刘某雷。 原告宋某坤与被告刘某雷专利权权属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月10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宋某坤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告为专利号:ZL20223033××××.6的外观专利的专利权人。二、本案诉讼费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于2022年9月9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原告《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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