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浙0522民初4056号 原告:四川某商务有限公司。 被告: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四川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表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7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四川某商务有限公司以双方自行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四川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系其对自身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且不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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