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粤民终60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武江区金矿俱乐部。经营者:何菊莲。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玉莲,该俱乐部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叶佳修。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景,湖北诚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武江区金矿俱乐部因与被上诉人叶佳修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2民初3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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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2民初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