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渝0192民初5686号 原告:李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月柱,北京德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明轩,北京德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某职业学院。 法定代表人:聂某,职务不详。 原告李某与被告重庆某职业学院侵害作品修改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5月14日立案。原告李某在本院依法向其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经本院通知并释明其应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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